初三最后一学期是可以转学的。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院完成学业,但是如果因为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申请转学必须由双方学校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但是建议哈都到了初三下学期了,你在转学,这对于孩子中考来说会有影响的。比如孩子转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周边都是陌生人,学到了知识,可能是比较陌生的。你要去适应老师,适应同学,适应环境。而且没有多少时间就要中考了,所以我们不建议初三下册转学。
1、第一个是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转学联系函》和《学生素质评价手册》或《成绩单》。
2、第二的。是《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
3、第三个是户口本、学生本人身份证(儿童证)。
4、第四个是房产证或合法购房合同(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或现居住地街道租赁办出具的在本学区租房一年以上的合同。
5、第五个是计划生育证明,凡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1、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3、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
4、区教育局核准后安排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5、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