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台城乡建设学校实行“阳光招生”,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进行远程网上录取。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3.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考试院)公布为准。
4.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我院予以认可。
严格按照成都市物价局制定政策实施,中职学费全免。
①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②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③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④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
烟台城乡建设学校创建于1982年,现设总校、分校两处,地处烟台中心市区,环境幽雅,交通便利,现占地150余亩,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在校生4200余人,教职工256人,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占80%以上,96年以来,有26名教师代表烟台市参加全省优质课比赛,18人获一等奖,8人获二等奖。高素质的教师带出了高质量的学生,在全省各级专业竞赛中,6次获团体、个人一等奖,8人获二、三等奖,名列全省前茅。多次被评为山东省教书育人先进单位、烟台市明星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