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特长生特长考核(满分70分):
(1)声乐类特长生(70分):演唱自选歌曲一首,限时5分钟,自备伴奏带(CD)或清唱。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表演。
(2)器乐类特长生(70分):演奏自选乐曲一首,限时5分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表演。
(3)舞蹈类特长生(70分):基本功展示(前桥、后桥、大跳、小跳、平转等)和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限时5分钟,练功服、音乐伴奏(CD)自备。评委可根据考生情况,指定表演内容。
在音乐特长生参加考试的时候,评委在考生因各种原因占据时间过长(5分钟以上)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其考试。
二、音乐特长生的音乐素质测试(满分30分):
(1)音高模唱(10分);
(2)节奏模唱(10分);
(3)旋律模唱(10分);
其中(1)、(3)项用“啊”或“啦”模唱,(2)项用“哒” 模唱,每组弹奏不超过两遍。
1、初中生艺考音乐类声乐考试:背谱演唱完整的声乐作品一首,不可自带伴奏,现场钢琴伴奏,要求声音明亮、圆润、音质纯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器官无疾病,发声方法基本正确,吐字清晰,能较好地表现歌曲。
2、初中艺考音乐类器乐考试方法:背谱演奏一首完整的器乐作品要求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具有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能较好地体现作品内容和风格,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
3、初中生音乐类艺考舞蹈考试:基本功测试,肢体软开度、弹跳能力等和舞蹈作品一段,初中生艺考生自备伴奏光碟和U盘。
4、初中生音乐类艺考视唱练耳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