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生名额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和公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生的分配比例不低于招生总计划的60%。
指标名额分配主要参考初中学校毕业人数和义务教育阶段非择校生的人数,根据相关文件,按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不是简单的按比例分配,而是一所初中毕业生总数除以总毕业生人数产生的数字,与一所高中指标生人数除以全市指标生总人数产生的数字结合,通过公式计算得出。
拟填报指标生志愿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符合正取生招生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参加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③综合表现评定等级为B以上(含B);
④须已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已取得该校初三学年学籍。
指标到校是指在我国部分省市实行的将重点高中招生名额分解到区域内的所有初中,给每个初中的尖子生都能获得进入重点高中的机会的招生政策。指标到校政策的制定主要是为逐步解决初中择校问题,引导城市初中均衡配置办学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