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淮南幼升小政策还未公布,请以2023年淮南幼升小政策为参考
1、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按照《义务教育法》关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新生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原则上应符合“两个一致”。根据2023年度招生计划,按照划定的招生区域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房产证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不含40年产权的商业类建筑)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合格后学校留存新生复印件,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新生学籍的依据。
为凝聚新区人气,加快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在建住宅小区未办理房产证的业主可凭网备单(网备单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按学区划分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校招生区域以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稳妥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在执行我市现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基础上,防止部分学区学位紧张。2023年2月1日起,淮师附小山南校区(第十三、十四小学)、淮师附小山南第十小学和实验中学山南第一中学、高新区泉山湖中学(小学部)学区内的商住小区70平方(含70平方)以下的住房(以房产证为准)房屋产权发生交易的,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
北师大淮南实验学校学区内的商住小区,实行同一套住房9年内能享有学区内义务教育阶段1个学位。房产地址“学位限定”政策对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各中小学校要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实施记录、建立台账,报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备案。初中新生入学前将按照“学位限定”政策再次查验房产证,作为新生登记的参考依据。
3.不断巩固大班额治理成效。2023年辖区内学校学位已满、存在大班额大校额现象的,原则上不接收转学生,对于因特殊情况确需要转入的适龄儿童,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至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相应年级就读。
4.做好特殊类型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统筹做好现役军人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入学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各中小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须经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同意后,由各校对外发布,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发布。相关入学政策和条件根据省市最新文件精神将适时进行调整。
勤于思考,敢于攻关。
孩子在做题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困难,如果家长听之任之,让孩子面对困难就退缩,四处求助,而缺少了自己动脑思考的过程。长此以往,孩子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缺乏毅力,不善于思考的人,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需要家长帮助孩子克服困难,鼓励孩子动脑思考,逐渐形成举一反三的能力,树立克服困难的信心和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