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准备(4月上旬起)
主要为各区学位申请宣传
2、小学网上预报名(4月中旬)
登录各区小学招生网址进行报名,报名完毕后一定要记住下载学位申请表
3、学位申请(4月下旬)
将材料提交到小学学校进行初审,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4、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5月上旬至6月中旬)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做好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工作。
5、学位安排(6月下旬)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符合小学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就读依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6、复核(6月下旬)
各区所属学校将拟录新生名单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复核。
7、公布新生名单及报到注册(7月上旬)。
各招生小学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小学新生名单,新生到学校报到。
1、小学房屋材料时间要求:秋季及以后入学的,须小学入学前一年的3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备注: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2、社保满一年:自2020年起,父母双方或乙方在本式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需满一年连续满一年的计算,以申请小学学位当年3月31日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的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3、必须提供孩子身份证:自2020年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必须提供身份证,请小学家长提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