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方面,要落实就近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设立实验班,已经批准设立的实验班,实行年审备案制,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的名义“掐尖”招生。
在妥善保障特殊群体接受教育权利方面,要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残联,认真摸清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落实“一人一案”,实施分类安置,由就读(送教)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
在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方面,要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各地要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班额标准,严格控制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要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初、高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1)通过多种方式与老师保持经常联系。您除了可以利用家长会、教师家访时与教师作个别交流外,也可以利用便条、电话、短信、网络等形式及时地与教师互通信息,使双方更多了解孩子近阶段在家庭及学校中的一些表现,您也可以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方法、学校的各项管理措施提出合理的建议。
(2)向老师客观地反映孩子在家的表现。孩子在家中的表现往往是最真实的,其在家中的学习、饮食、娱乐和休息等各种习惯,以及在向家人叙述学校发生的事件中的一些想法和做法,您都可与教师作适当地沟通,以便教师更多了解您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