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教〔2023〕66号)和《温岭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要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温岭市实验学校招生,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需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公开摇号)方式录取。
一、现场报名确认。温岭市实验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请于7月14日上午9:00前缴费确认,具体缴费确认方式详见温岭市实验学校短信通知.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学生,视作自愿放弃录取资格,不得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非户籍所在公办学校的招录,只能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报名。如户籍所在地学校已招满,则由镇街(开发区)在本区域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
三、因录取学生放弃空出的学额,将在递补名单中按顺序号依次递补,由学校在7月14日上午通知家长。
四、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可于7月14日上午8:00-12:00登录报名系统,重新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具备报名资格的其他公办学校报名;或于7月24日上午8:00-12:00选择仍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补报名。
五、我市民办学校补报名时间为7月24日上午8:00-12:00。补报名期间,符合民办学校招生条件且未被其他任何学校审核通过或录取的学生家长可重新登录平台选择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除温岭市五龙书院外,其他民办学校目前都仍有空余学位)补报名。若补报时人数超过该校剩余学位数的,则通过摇号录取。
流动人口积分服务管理计分标准由四部分组成,即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和一票否决项,其中
基础分指标包括基本分、个人素质、工作情况、预防保健和登记管理等六项内容;
附加分指标包括人才引进、专利创新、奖励荣誉、慈善公益、投资纳税和参政议政等六项内容;
扣减分指标包括个人信用、刑事犯罪、其他处罚等三项内容;
一票否决包括参加非法组织、严重刑事犯罪等三项内容。
流动人口所得积分为上述分值的累计得分,即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具体如下:
基本分(40分)=居住年限(20分)+ 稳定住所(7分)+ 年龄范围(3分)+ 特殊身份(10分)
1、居住年限(20分)
得分标准:连续居住满1年为2分,最高分限20分(即连续在温岭市居住的,满10年及以上者均为20分)。
2、稳定住所(7分)
得分标准: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温岭市拥有合法房产且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温岭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为7分;居住在经安全评估符合出租条件的房间内的为7分。
3、年龄范围(3分)
得分标准:20周岁以上至45年周岁以下(均含)人员为3分。
4、特殊身份(10分)
得分标准:流动人口为中共党员、民主党派人士的为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