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1、城区公办小学新生招收对象
具有市中区城区户籍或具有市中区城区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7年8月31日),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2、城区公办初中新生招收对象
具有市中区城区户籍或具有市中区城区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并有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2023届小学毕业生。
户籍要求
1、本招生文件中的市中区城区是指海棠街道、通江街道、绿心街道、棉竹镇高坝社区,以及大佛街道的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任家坝村、大佛坝村所辖行政区域范围。
2、城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行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为同一户口簿,其中城区公办小学还需视户主情况和实际居住地情况分类分批录取。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但户籍不随父母而随他人的,原则上回父母户籍所在地就读。
3、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含3月31日)。2023年4月1日及以后,因父母工作变动、住址迁移等原因,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的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信息采集
1、符合市中区城区招生对象要求,需要在市中区城区公办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都必须在“乐山市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乐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微查询”栏目有入口链接)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2、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5月10日上午9点至5月16日下午6点。未按时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市中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3、出生日期在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2009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的市中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直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所有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直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
4、年满8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5年8月31日)尚未入学的市中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2009年8月31日前(含2009年8月31日)或2011年9月1日后(含2011年9月1日)出生的市中区城区户籍的2023届小学毕业生,须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11日至5月12日工作时间到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兑阳湾街31号)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信息采集。
5、户籍在乐师附小、县街小学招生地段内的适龄儿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时,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学校、斑竹湾实验学校、肖坝实验学校其中之一,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网上信息采集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统筹安排就读。
6、完成信息采集后,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入学手续,都必须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