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考录取规则“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当录取结束,学校录取的最后一个学生的中考成绩即为该校的录取分数线。其中:
“分数优先”:是指系统在录取时,会根据学生的中考成绩进行排名,然后按照排名顺序进行投档。举个例子,有甲、乙、丙三个同学,甲中考成绩560分,乙中考成绩559分,丙中考成绩558分。那么系统在投档时,会先处理甲的志愿表,处理完甲的志愿后,才轮到乙进行投档。乙投档结束后,才轮到丙。按照成绩排名,从全市第一名到全市最后一名,进行先后投档。
“依照志愿顺序”:是指系统在处理个人志愿的时候,根据学生志愿顺序进行投档。还是上面的例子。系统在处理甲的志愿时,会先看甲第一志愿的学校还有没有学位,如果有,那甲就被第一志愿录取,录取直接结束。如果第一志愿的学校已经录满,就会看第二志愿的学校还有无学位,有学位就录取,录满了就看下一个志愿。重复这个过程,直到录取或者第十志愿结束。
1、临汾一中、临汾三中、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三所优质高中生源范围为全市招生的学校,录取平川县(市、区)具有指标到校资格的考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在各高中学校统招最低录取控制线下50分以内;录取山区县具有指标到校资格的考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在各高中学校统招最低录取控制线下60分以内。
2、平川县(市、区)优质高中及临汾二中、临汾五中生源范围为本县(市、区)招生的学校,最低分数线控制在各高中学校统招最低录取控制线下50分以内。
3、2所山区县优质高中生源范围为本县招生的学校,最低分数线控制在各高中学校统招最低录取控制线下60分以内。
4、所有优质高中及临汾二中、临汾五中下降后的分数不得低于本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