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 |
普通高中 | 自主招生录取 | 610分 |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 | 610分 | |
公办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 | 525分 | |
民办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 | 参照公办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合理自主确定学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报区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后,由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并按招生计划投档录取。 | |
中职校 | 中本贯通录取 | 525分 |
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录取 | 400分 | |
普通中专录取 | 360分 | |
职校、技校录取 | 按照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投档录取。 |
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身和综合测试(含物理、化学、跨学科案例分析、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的成绩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总分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