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5日至6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3日。两次志愿填报均设置两类:第一类为“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志愿设置一个;第二类为高中阶段类。
其中,普通高中类学校志愿设置一个指标生志愿和5个非指标生志愿,非指标生志愿为平行志愿;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学校设置两个平行志愿,每所志愿学校选报专业设置两个平行志愿。
征求志愿是指每个批次常规录取结束后,个别学校或者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教育考试机构会将缺额计划汇总后公布,让有意向的考生再次填报。填报对象是每个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
征求志愿共4批,分别是提前批次征求志愿、第一批次征求志愿、第二批次第1小批征求志愿和第二批次第2小批征求志愿。中考录取按批次顺序进行,考生可按批次填报征求志愿,如征求志愿未被录取,继续参加下一批次投档;如已被录取,则不参加下一批次投档。
征求志愿的填报时间安排如下:
7月1日,提前批次填报征求志愿;
7月3日,第一批次填报征求志愿;
7月7日,第二批次第1小批填报征求志愿;
7月10日,第二批次第2小批填报征求志愿。
高中招生分两类志愿:普通高中和中职提前批(包括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学前教育大专班、中职部分特色专业)。
1.中职提前批
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6月28日上午8:00—6月29日上午8:00;
学前教育大专班和中职部分特色专业:6月28日上午8:00—6月29日中午12:00;
2.普通高中:6月28日上午8:00—6月30日下午4:30;
3.招生不足的民办普高(含市内跨县域和省内跨市域)志愿征求:7月2日上午9:00—下午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