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武都区420分,宕昌县462.5分,文县456分,康县474分,成县514.5分,徽县509.5分,西和县446.5分,礼县438.5分,两当县410.5分。
特长生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武都区370,宕昌县412.5分,文县406分,康县424分,成县464.5分,徽县459.5分,西和县396.5分,礼县388.5分,两当县无特长生招生计划。
1.录取分数线是每个学校根据自己的申请人数和计划招生情况所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每个学校的申请人数是以该省申请人数的1.2倍为基础的。申请后,学校招生办主要参考学生档案中的其他信息,从这1.2次中打分和志愿,按计划人数录取学生。录取的学生中分数最低的是学校俗称的录取分数线。
2.省级学校录取的考生综合成绩评价等级必须在b(含)以上,省级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五门文化课(即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单项成绩必须在b(含)以上,体育单科成绩必须在b(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