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中最低志愿填报控制线
1、省级示范性高中志愿填报控制线:564分。
2、非省级示范性高中(含民办)志愿填报控制线:356分。
二、”3+4”中本贯通培养最低志愿填报控制线
“3+4”学校志愿填报控制线:356 分。
三、五年一贯制大专最低志愿填报控制线
五年一贯制学校志愿填报控制线:330分。
1、录取分数线是各学校根据自身的投档人数和计划招生人数划的,一条该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各校的投档人数是根据各校在本省录取人数的1.2倍投档,投档以后学校招生办从这1.2倍中以分数和志愿为主参考学生档案中的其他信息,按计划内人数录取,其录取的学生中最低分就是该校俗称的录取线。
2、省一级学校所录取的考生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须在b以上(含b),省一级公办普高所录取的考生五科文化课单科等级(即语文、数学、英语、理化、历史)须在b+以上(含b+),体育单科等级为b以上(含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