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学条件
凡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入学办法
小学入学以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就近入学。也就是说,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一同具有实际居住地的户籍就可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一)现场资料审核:
根据预约时间段,家长携纸质资料到指定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纸质资料审核学校不一定是最终录取学校。
(二)确定录取结果:
学校将审核家长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和纸质资料,初步确定录取学生名单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如网上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学校将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中退回家长重新填写。根据学校上报的初步录取名单,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确定录取名单。
(三)统筹入学:
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的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接收学校。
(四)查询结果:
家长可登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同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将通过短信把录取结果发送到联系人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