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7月11日,进行网上评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纸质试题、试卷、答题卡保存半年,答题卡扫描件保存十年。
7月13日,在“长春市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中考成绩,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具体查询时间以公布时间为准。
(1)录取原则
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中考成绩和学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在考生志愿、中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同分比较”原则,依据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中考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的综合认定结果依序录取。
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重复录取,不允许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
(2)录取办法
确定最低控制线。依据普通高中(包括中、高职贯通培养)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分别确定相应批次最低控制线,并向社会公布。不公布各学校录取分数线。
分批次录取。按照普通高中一至三批次的顺序依次录取。一个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通过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发布录取结果。
分批次网上征集志愿。一个批次未能一次性录满的学校的剩余计划,列入该校征集计划,进行一次性网上征集、录取。征集志愿分为统招征集志愿、自费征集志愿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征集志愿。通过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征集计划、征集志愿学校控制线。
每个批次征集志愿最多设三个志愿栏,均为平行志愿。其中,第一批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18日,第二批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20日,第三批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22日。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据征集志愿学校控制线,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网上征集志愿。
填报征集志愿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招生管理部门和学校不再统一组织考生进行志愿填报,不再打印志愿信息表,以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为准。
1、中考成绩查询期间,网络查询肯定会异常拥堵,建议大家用IE浏览器进行查询;
2、中考网上成绩查询需要身份证号和学籍号;
3、成绩查询成功之后,截图保存,退出登陆系统,为其他尚未查询到成绩的中考考生提供资源;
4、如果页面打开异常,刷新试一试,中考成绩查询反复不成功,可致电教育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