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单列类。普通类、单列类实行分别划线录取,并实施数学单科限分规定,其中:普通类数学低于35分(含35分)、单列类数学低于30分(含30分)的考生将被限制录取到普通高中,两类计划互不挤占。
(二)自主批次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巴州第二中学、库尔勒市第四中学普通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为630分,单列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为575分。
其他学校普通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为575分,单列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为480分。
(三)第一批次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巴州第二中学、库尔勒市第四中学普通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为630分,单列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为575分。
和静县高级中学、焉耆县第一中学、库尔勒市实验中学、库尔勒市第三中学、库尔勒市第二十三中学、库尔勒市第二十一中学、尉犁县第一中学、若羌县中学普通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为575分,单列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为480分。
(四)第二批次、第三批次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普通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为466分,单列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为315分。
(五)第四批次(民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普通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为435分,单列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为305分。
(六)中职招生不分普通类和单列类。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投档时依据考生的志愿和分数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中考录取分数线是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和报考人数确定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检测初中在校生是否达到初中学业水平的考试;它是初中毕业证书发放的必要条件,考试科目将国家课程方案所规定的学科全部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
省示范高中首先录取该校全市统招生,再根据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分校录取指标到校生。指标到校生须达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指标到校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未完成的指标到校生计划调整为全市统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