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的思想主张:认为天地万物都是理的总体;理是先于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形而上者;主张理依气而生物,提出了“遏人欲而存天理”的主张。
每一个人和物都以抽象的理作为它存在的根据,每一个人和物都具有完整的理,即“理一”。气是朱熹哲学体系中仅次于理的第二个范畴。天下万物都是理和质料相统一的产物。
“格物致知”的具体内容是“穷天理,明人伦,讲圣言,通事故。”(《文集》)这里的“天理”主要是指仁、义、礼、智等封建道德,“人伦”、“圣言”、“事故”则是天理的阐发应用。
1、心大则百物皆通,心小则百物皆病。——朱熹
2、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朱熹《观书有感》
3、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未觉池塘春草梦,阶前梧叶已秋声。——朱熹《劝学诗》
4、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朱熹
5、思诚为修身之本,而明善又为思诚之本。——朱熹《四书集注》
6、知之必好之,好之必求之,求之必得之。——朱熹《近思录》
7、内无妄思,外无妄动。——朱熹《朱子语类》
8、自古圣贤,皆以心地为本。——朱熹《朱子全书》
9、书不记,熟读可记;义不精,细思可精;惟有志不立,直是无著力处。——朱熹
10、言常苦于有余,行常苦于不足。——朱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