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初中校外服务指导的意见》,学生经教育局批准后,小学可开展校外托管服务,学生家长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课后照顾服务。根据该文件,托管服务的费用将由在校学生的家长分担。
根据《初中课外服务指导意见》,学生家长有权选择是否参加课外服务。中小学在开展校外服务时,应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积极向家长通报服务方法、服务内容、安全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优先考虑需要校外服务的群体,如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对于家长要求实施校外活动,中小学应主动提醒家长选择合格、有保障的校外服务机构。
初中放学之后不回家,在学校或者在托管班学习,初中托管是初中生因特殊原因父母在学生放学之后不在家,不能对学生进行看管,由学校或托管机构对学生进行委托管理,学生在父母下班之后能够照看的情况下再回家,可以在学校进行托管,也可以在校外机构进行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