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客观上的区别
下定义是给某件事或某个特定的对象作出描述,具有主观能动性;而作诠释为给某类事物或特定的对象的含义或本义做出解释,后者具有比较发散及客观的因素,较前者没有那么强烈。
作用上的区别
作诠释是基于某种已经确定了的概念和道理,为了文章更具说服力,我重新来提一下。算是文章论证这方面的材料和信息点。而下定义是我主观的一种说法,是具备主观能动性的。而对于读作来说,你下的定义是你的,可能正确,也可能错误。所以,我可以相信,但也可以不相信。在作用方面,可以说下定义和作诠释区别甚大。
作诠释
例如《看云识天气》中提到的“虹”,课文注释为:“夏天,雨过天晴,太阳对面的云幕上,常会挂上一条条彩色的圆弧,这就是‘虹’”。
下定义
例如:多采用判断单句的形式。其格式多为“×××(种概念)是×××的×××(属概念)”,如:无理数(一种概念)是(判断词)无限而不循环(本质特征)的小数(属概念);或“×××叫×××”,如:无限而不循环的小数叫无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