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观的区别
在形而上学看来,存在有两个方面:一是有物质的实在、有形体的客观存在,另一个是无形的“精神存在”、灵魂、神灵等超自然实体,也可以说是“心灵存在”。这种“心灵存在”是超越物质存在的,是内心的、抽象的,需要通过信仰、感知等方式得到验证。
唯物辩证法则认为存在只有一个方面,即经验的物质存在。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是这个世界的基础,任何的抽象存在都是建立在物质的基础之上的。唯物辩证法将精神活动包括在物质的范畴中,认为精神活动是大脑的一种物质运动。唯物辩证法认为人类的所有社会、文化、道德等活动都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的,只有通过物质的生产和社会实践来实现这些活动。
认识论的区别
形而上学认为人类的认识可以通过直接接触外部世界获取真理。形而上学认为通过感性认识就可以得到知识,认为知识是可以直接从客观事物中获取的,因此哲学家可以不必依赖于科学技术或其他知识领域。
唯物辩证法则强调人们通过实践来认识世界。唯物辩证法认为认识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需要通过实践来实现。唯物辩证法认为人们通过社会实践和科学技术探索客观世界,通过上升到理论层面不断完善对这个世界的认识。
自然界观不同
形而上学在自然界观上强调的是一切都是由一个超然的神性力量所决定和主导,自然界的现象和规律都是神性力量所赋予的。这种自然界观导致了对自然现象的神秘化,对自然科学的发展和探索具有消极的影响。
而唯物辩证法的自然界观认为自然界是一个物质的、有规律可循的现象。人类可以通过科学研究和实践来认识这些规律并对自然界进行改造。这种自然界观有益于科学知识的发现和积累,也有助于人类更好地认识和利用自然现象,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价值观不同
形而上学的价值观往往强调道德、道义等绝对的价值准则,认为价值观是超脱时间和空间的,不受社会和历史条件的影响。这种价值观忽视了人类社会和历史条件的差异,容易导致僵化和保守的观念。
而唯物辩证法的价值观认为价值观是相对的、历史的,是建立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演变。唯物辩证法的价值观强调人的实践活动和社会历史条件对价值观的塑造,有利于人们根据社会的发展来调整和完善价值观,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