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理解:自己不喜欢的,也不要强加给对方。出自于先秦《论语·颜渊篇第十二章》:“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所揭晓的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则。孔子所言是指人应当以对待自身的行为为参照物来对待他人。人应该有宽广的胸怀,待人处事之时切勿心胸狭窄,而应宽宏大量,宽恕待人。倘若自己所不欲的,硬推给他人,不仅会破坏与他人的关系,也会将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确实应该坚持这种原则,这是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体现。人生在世除了关注自身的存在以外,还得关注他人的存在,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切勿将己所不欲施于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的表面意思是:自己不想做和不愿意做的事,都不要毫不顾虑的施加给别人,这是不道德的。这句话往往出现在古文中,这是古代大思想家们常常挂在嘴边上的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听起来是多么有道理,多么正义。所以我们很难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在学校里,我们都很自私的,除了学习和自己应做的事之外,好像都与自己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