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义务教育,是指将高中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范围之内从而推行十二年义务教育,中国特区、民族地区、浙江、广东、河北多地都进行了尝试。
考虑到中国的现状,短期内要实现12年义教育几乎是不可能的。教育反映了社会发展的进程,它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它必须与国情、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一致。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率先试行十二制教育,但不宜全国范围内推行。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其实这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制教育的制度,年限制为九年制,即又称九年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和世俗性的基本特点。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中国义务教育发展成就斐然。
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统一实施的具有普及性、强制性、免费性的学校教育,是提升国民素质的基础,实现社会公平的起点。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实施义务教育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支持义务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义务教育是面向全体适龄儿童少年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基本均衡的义务教育是政府的法律责任,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应该享有接受质量合格的义务教育的平等机会。义务教育的属性决定,义务教育必须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