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指遇到父母或祖父母等直系尊长等丧事,后多指官员居丧。丁忧源于汉代,至宋代则由太常主其事。“丁”是遭逢、遇到的意思。
古代官员的父母死去,官员必须停职守制的制度,丁忧期间,丁忧的人不准为官,如无特殊原因,国家也不可以强招丁忧的人为官,因特殊原因国家强招丁忧的人为官,叫做“夺情”。
丁忧或称守丧、值丧,是人们为了表达对死者的哀悼之情而产生的一种习俗,涉及饮食、居处、哭泣、容体、言语、衣服、丧期等。
中国古代的丧葬制度包括埋葬制度和居丧制度,居丧制度还可分为丧礼制度和丧服制度。无论1是埋葬制度还是丧礼制度、丧服制度,都具有等级分明、形式繁缛这两个显著的特点。
如果一位官员处于丁忧期间,没有特殊的原因朝廷是不允许强招丁忧的官员回朝任职,如若朝廷强制性召回处于丁忧期间的官员,此举称为“夺情”。夺情其实也就是丁忧制度的延伸,简单来说就是朝廷夺取了官员的孝亲之情,官员不许辞职返乡,丁忧守制。或者官员的丁忧守制时间未满,朝廷却命其归朝复职,这一行为则被称为“夺情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