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生育照顾政策。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子女,录取时在总分中加10分。
(二)地方烈士、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和司法民警、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和司法民警子女照顾政策。根据《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教发〔2018〕43号)和《司法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精神,地方烈士子女,录取时在总分中加20分,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录取时在总分中加10分;因公牺牲的司法民警、一至四级残疾司法民警子女,录取时在总分中加10分。
(三)现役军人、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照顾政策。军人子女照顾政策按照《武威市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措施》(武军政〔2024〕53号)执行。
(四)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烈士、模范、伤残人员子女照顾政策。消防救援在职人员子女、烈士子女、英雄模范、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精神,录取时按照报考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降分10%予以录取。
(五)援鄂医务人员子女照顾政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援鄂医务人员子女,根据《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援鄂医务人员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武办发〔2020〕8号)精神,按照报考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降分10%录取。(已享受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入学照顾政策的,不再享受该照顾政策)
(六)见义勇为本人或其子女照顾政策。见义勇为本人或其子女,按照《关于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补偿救济奖励机制的实施意见》(武市政法发〔2020〕27号),获得省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本人或其子女录取时在总分中加20分;获得市、县区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本人或其子女录取时在总分中加10分。
武威中考加分政策是否公平,这是一个具有争议性的问题,因为不同的加分政策可能会对不同的群体产生不同的影响。
一些武威中考加分政策是为了补偿某些特定群体所面临的劣势,例如,对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等特殊人群的政策性加分,以及针对农村独生子女、二孩家庭、三孩家庭等的加分措施。这些政策的目的在于促进教育机会的平等,通过补偿这些群体可能面临的教育机会不平等,来帮助他们获得更好的教育机会。
然而,这些武威中考加分政策也引发了一些争议和批评,有观点认为,这些政策可能会导致其他学生感到不公平,特别是当加分的幅度较大时,例如,对二孩家庭和三孩家庭的加分措施可能会让一些家庭的孩子获得额外的优势,这可能会被视为不公平的。另外,一些武威中考加分政策可能会加剧社会的不平等,而不是减少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