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教师公认的原则。
3.坚持从严推荐、从严审批、从严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初中阶段三年在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发展各方面特别优秀,在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因家庭变故、疾病、意外事故等客观原因造成学业水平考试未能正常完成或成绩有明显失误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长沙城区中考推荐生享有推荐资格的教师,出于对被推荐学生的了解和信任以及对教育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愿以本人人格和信誉作担保,为符合资格条件的学生提供推荐的,可确定一名符合资格条件的学生为推荐对象。凡通过走后门、拉关系等不正当手段找上门要求被推荐的学生,推荐教师一律不得推荐。
长沙城区中考推荐生推荐教师在确定被推荐对象的过程中,应仔细调查核实拟推荐学生的成长纪录和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获取学生初中阶段三年的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原始证据。并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问、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学生初中阶段的表现作深入全面细致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