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报考名额分配计划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初中应届毕业生;②具有广州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学生);③具有广州市同一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并在该校就读到毕业,或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有多个校区的初中学校,其考生享受学籍所在区的名额分配报考资格。市招考办将在广州招考网同步公示全市各初中学校符合名额分配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
根据《实施意见》,广州市2024年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学校为公办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以下简称“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计划为学校招生总计划的50%。
名额分配到校由市招考办遵循按比例随机分配的原则,统一采用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全程现场公证,并于派位当天在广州招考网公布分配结果。
(一)面向教育集团倾斜的名额分配。成立教育集团的示范性普通高中,按集团内农村初中学校和集团内上一年中考总分平均分低于全市中考总分平均分的初中学校的符合名额分配报考资格考生数30:1的比例,确定直接分配给集团内相关初中学校的名额分配计划数,由中考服务平台按规则自动进行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二)面向全市或本区的名额分配。成立教育集团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剔除面向集团内直接分配计划后的剩余名额分配计划,未成立教育集团的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名额分配计划,省一级普通高中的名额分配计划,按两级分配或一级分配模式分配给初中学校。老三区(越秀、海珠、荔湾三区)视为三个独立的招生区域进行名额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