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省中招办分别划定普通高中、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各类招生计划的录取以及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试点项目、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的录取不得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
2.设置考试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省一级学校”(不含自主招生计划)和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只录取各考试科目等级均达到C等(含)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B等(含)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对考试科目等级、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和应往届身份的要求由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3.遵循投档同分排序规则。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按中招投档总分从高到低向招生学校投出达到各考试科目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要求的考生。
1.严格限制跨市县招生。
(1)省教育厅直属中学和有关省直高校附属中学(以下简称省属中学)、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中外合作办学实验班(以下简称“国际班”)、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试点项目、中高职“3+2”连读和分段培养试点项目可面向全省招生,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只在属地范围内招生。
(2)除公费生计划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其他计划原则上在审批地招生,如在审批地生源不足(招生计划未录满),经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可由省中招办在补录阶段跨市县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并严格限制跨市县招生比例。
2.严格区分考生学籍和就读年限条件。
(1)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计划以及省属中学面向全省招生的统招计划,招收对象均为在海南初中学校九年级有学籍且就读满一年的考生。各市县所属省一级学校和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学校的统招计划,招收对象均为在该市县初中学校九年级有学籍且就读满一年的考生。
(2)省属中学分配到市县的统招计划,招收对象为具有该市县户籍并在该市县初中学校九年级有学籍且在九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生,或非该市县户籍但在该市县初中学校有三年学籍且就读满三年的应届生。
(3)学籍和就读年限不符合上述第1、2条招收对象规定条件的考生,实行单列计划录取。各市县所属普通高中的单列计划是否增加户籍条件限制,由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市县招生工作方案中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在初三阶段,大家要要面临三年的教科书知识,在三年的时间里重新学习之前的知识内容。如果只学习课本知识是不够的,这样的记忆效果不够深。因此,应该多做练习,只有通过做题,才能快速消化课本知识,学会灵活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