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按照所测试学校、所测试专业填报志愿。
(二)考生在中考成绩达线后,根据报考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体育类
专业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且专项成绩不低于50分(百分制)。
其中田径类考生:专项成绩达到100分的,中考成绩在最低控制线基础上可降低100分予以择优录取;专项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者,中考成绩在最低控制线基础上可降低50分予以择优录取。
2.艺术类
专业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
(一)考试形式
报考大兴安岭实验中学西校区特长生专业考试的考生在地区教育局指导下,由招生学校按要求自行组织考试。申请参加特长生考试的学生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签订安全承诺书。
(二)考试对象
学籍在大兴安岭地区内,报考大兴安岭实验中学西校区特长生专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实验中学。
(四)考试项目及分值
1.体育。主要考核身体素质,总分为100分。身体素质测试包括100米(25分)、立定跳远(25分)、原地推铅球(男生4KG,女生3KG)(25分)和800米(25分)四项。具体要求如下:
(1)100米:按田径比赛竞赛规则进行(可穿钉子鞋)。
(2)立定跳远:考生在起跳线后起跳,起跳后身体任何部分不得触线,原地双脚起跳,双脚落地。测试时不允许穿钉子鞋,每人跳三次,取最佳成绩。
(3)原地推铅球:侧向、背向均可,不允许滑步,每人投掷三次,取最佳成绩。
(4)800米:不可穿钉子鞋。
2.美术。总分为200分。包括素描(100分)、色彩(100分)两项。
3.音乐。总分为110分。包括主项(80分)、听音记谱(20分)和视唱(10分)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