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生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定向招生,是指部分普通高中拿出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一定范围的学校招生,即该学校要完成一定量学生的招生任务,其目的是促进教育平等化,使各处的学生都有机会上好的高中。
指标生由教育局统一分配,每年官方都会公布指标生政策,预计分配名额不低于40%。具体分配名额与全市高中招生计划一并下达。
指标生名额由教育局统一分配,一般按照以下原则:
按生源比例分配: 根据各初中学校报名参加中考考生数与分配范围的总报考数占比,以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取整数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兼顾学校办学水平: 对办学水平较高的初中学校,可适当增加指标生名额。
考虑特殊情况: 对薄弱学校、特困生等特殊情况,可适当倾斜指标生名额。
以中山为例
①必须是具有中山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②必须参加当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
③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在B等级以上;
④满足以下一个条件:
1)考生在学籍所在学校应读满三年,可以享受学籍所在镇区、市直属初中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指标生报考资格;
2)初中阶段由外市转入且有报名所在学校连续一年以上学籍的,可由考生申请,经核实后可以享受学籍所在的镇区、市直属初中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指标生报考资格;
3)在没有指标分配名额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中山市户籍学生,可以享受学籍所在的镇区指标生报考资格;
4)初中阶段一直在市外就读、回我市参加中考的,可享受户籍所在镇区的指标生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