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户口簿和县级及以上侨务部门证明材料。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户口簿和县级及以上台办证明材料。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户口簿、《烈士证》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考生本人户口簿及县宗教局证明材料。
一、办理的材料
少数民族考生,提供考生户籍簿,需满足考生本人为少数民族,同时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中至少有一个为是相同的少数民族。
二、办理的流程
1.考生本人向所在报名点提交政策加分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
2.报名点根据加分政策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在校内公示一周。
3.报名点集中上报政策加分名单和佐证材料到区招生办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示政策加分情况。
三、政策要求
1.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芜教基〔2023〕17号);
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2.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湾教办〔2023〕40号)
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