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或听说)实行分卷考试,卷面分值每科各12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实行合卷考试,卷面分值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物理和化学实行合卷考试,卷面分值物理70分、化学50分。
初二年级(“学完即考”):生物和地理实行合卷考试,卷面分值生物50分、地理50分。
英语听力(听说)考试分值30分,采用纸笔考试或机考方式进行。2024-2025年,省级统一命制英语听力纸笔考试试题,供实行英语听力纸笔考试的市(州)使用;实行英语听说机考的市(州)自主命制英语听说机考试题。从2026年开始,全省统一实施英语听说机考,省级统一命制英语听说机考试题。
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科技、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理化生实验操作等学科考试办法及分值设定,由各市(州)按照《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鄂教幼高〔2017〕11号)要求确定,命题由各市(州)负责。
根据《深圳市关于深化初中阶段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说明:2023年将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等级分计入中考生物科目考查成绩,2024届毕业生的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的10%计入中考总分,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依据。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卷面分值各10分,每科考试时长为5分钟。物理按满分7分折算、化学按满分5分折算、生物按满分5分折算,物理成绩按笔试成绩63分加实验操作成绩7分、化学成绩按笔试成绩45分加实验操作成绩5分,计入中考总分。生物成绩按笔试成绩45分加实验操作成绩5分计入会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