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市初中学校应届在籍毕业生。
2.品学兼优,受到公认,在初中阶段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3.毕业综合素质评定达到4A1B以上(含4A1B)。
分配生的选拔过程通常分为两个阶段。首先,在初中学校内部进行选拔,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个人特长等方面的表现,推荐一定比例的优秀学生作为分配生的候选对象。其次,在特定区域内进行选拔,高中学校会根据一定的选拔标准,从候选对象中挑选出符合要求的学生作为分配生。
1、“分配生”须在第一个志愿报考招生学校。第一志愿未报考招生学校的考生不享受该校“分配生”待遇。
2、“分配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应达到招生学校统招生综合素质评定投档等级。
3、中招考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招生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调一定的分数录取。
4、如果某一个学校“分配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统招生计划。
计算方式
每所初中学校都是有分配生名额的,具体的人数计算方式可以参考以下:
前三所分配生人数:初三毕业生人数×3%
重高分配生人数:初三毕业生人数×8%
全校分配生人数:初三毕业生人数×17%
根据计算出的分配生数量以及孩子的校排名(九上期末、一模、二模等)即可大致判断出分配生志愿所处的区间。
填报方式
其实分配生志愿和裸考志愿是一样的,最好都遵循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的原则。
如果是想把4个志愿都填满的话可以采用冲1稳2保1的搭配方式,实际还需要根据孩子的成绩、学校距离、校园环境等多方面来综合择校;
如果只想填1至2个的话建议不要把保底志愿放在分配生,可以放在集中统一招生的裸考志愿中,分配生志愿和裸考志愿其实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互补的,如果分配走不了依旧可以用中考成绩来拼裸考志愿,也就是中考分数一分两用的道理!
分配生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对于一些普通初中学校的优秀学生来说,通过分配生制度获得进入重点高中的机会,可以减轻他们的升学压力,避免“择校热”带来的问题。同时,分配生制度也鼓励初中学校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推动学生全面发展。
总之,分配生制度是一项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的政策。通过合理确定分配生名额、明确录取条件和程序、加强监督和管理等措施,可以更好地发挥分配生的作用,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