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市2024年中考各类学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告如下:
一、主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
1.沧州市第一中学控制分数线568分。
2.沧州市第二中学控制分数线533分。
3.沧州市第三中学控制分数线468分。
4.沧州市外国语学校控制分数线515分。
二、主城区一般高中(含在主城区有招生计划的区域外民办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93分。
三、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
各县(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及民办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相关县(市、区)教育局依据有关政策,结合本县(市、区)实际确定公布。
四、“3+4”、5年一贯制和“3+2”贯通培养模式控制分数线
1.“3+4”贯通培养模式(运动训练专业除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55分。
2.5年一贯制、“3+2”“2+2+2”贯通培养模式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95分。
3.5年一贯制、“3+2”“2+2+2”贯通培养模式艺术、体育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30分,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合格标准。
一、主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
1、沧州市第一中学控制分数线550分
2、沧州市第二中学控制分数线518分
3、沧州市第三中学控制分数线446分
4、沧州市外国语高中控制分数线500分
二、主城区一般高中(含在主城区有招生计划的区域外民办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60分。
三、主城区音体美特长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1、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300分
2、一般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200分
四、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
各县(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及民办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相关县(市、区)招生委员会依据有关政策和比例,结合生源情况确定。
五、“3+4”本科、5年一贯制和“3+2”高职控制分数线
1、“3+4”本科(运动训练专业除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52分。
2、5年一贯制、“3+2”高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89分(含职业教育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职业教育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需进行专业测试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合格标准。
1、今年继续实行“两考合一”,即初中毕考试与升学考试合并进行(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已经参加职校春季招生的九年级学生,其毕业考试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继续加试地理、生物;继续实行网上统一阅卷;继续推进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升入省级示范性高中的重要依据。
2、实行考前网上报名、成绩公布后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根据个人中考成绩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他学校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3、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沧州市接受义务教育并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可在沧州市参加中考,中考报名时需提交居住证,享受与本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
4、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障碍学生,经本人申请,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其外语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