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12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数学12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3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物理80分,考试时长80分钟;道德与法治80分,考试时长80分钟;化学60分,考试时长60分钟;历史60分,考试时长60分钟。
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记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考试项目及办法另行通知。
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满分值各10分,考试时长各15分钟,考试具体办法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
(1)军人子女录取加分,依据《扬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试行)》(扬政联〔2014〕3号)办理。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中考实考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方可享受加分政策,优惠加分依据今年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进行测算。革命烈士子女加分政策,参照军人烈士子女执行。
(2)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优先录取办法,依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办理。高层次人才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在中考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录取线的情况下,实行优先录取。
(3)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的考生加10分录取;
(4)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录取。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经市相关部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除烈士子女由双拥办出具材料外,其他需要由军人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审核确认后,由毕业学校统一于5月31日前将有关审核表格报市中招办。如果考生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