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新的历史时期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这一目标的确立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1.“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确立完善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有利于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明方向。
2.“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建立。展示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美好前景,有利于凝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巨大力量。
3.“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建立,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动力。
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可分为两个阶段,计划经济时期和市场经济时期。
计划经济时期:最具代表性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8年)中的表述:根据中国共产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全国人民在新时期的总任务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
这一时期的现代化建设表现出强烈的追赶态势,高度的计划性,可控性。
市场经济时期:现行宪法的表述为: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
由于市场经济价值观的作用,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是被动的,无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