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投牒自进’,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中国的科举制度主要表现出三个特点:
贤能治国,为我所用;
标准客观,竞争公平;
立法保护,稳定延续。
1、积极影响
(1)科举制改善了用人制度,使拥有才识的读书人有机会进入各级政府任职。
(2)科举制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士人用功读书的风气盛行。
(3)科举制也促进了文化艺术的发展,进士科重视考诗赋,大大有利于唐诗的繁荣。
2、消极影响
(1)由于统治者改变考试内容使科举成为束缚知识分子思想的枷锁。
(2)由于入仕途径单一,只有通过科举考试的人才能做官,而很多人又有做官就能发财的想法,所以导致追求部分士人产生了畸形的价值观,从而催生一些家庭和社会悲剧。
(3)科举制度导致官场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