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届初中毕业生,从初一年级至初三年级均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且不得有“D”。
3.升学总分达到高中学校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4.品学兼优,受到公认,在初中阶段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分配生”政策的推行,将有利于提高综合素质评价在中招录取中的作用,促进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设;也有利于完善本市“以中考学业考试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考试制度;此外,“免试生”招生计划,仍将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从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由于采取指标分配到各区初中(含民办学校),这意味着,一些曾被忽视的民办初中(薄弱学校)内优秀毕业生,也有机会免试就读省级示范高中。这在一定范围内限制了优质学校特别是省级示范高中的激烈生源竞争,也促进了高中的均衡化发展。有教育专家指出,这种做法也会淡化初中阶段的择校热潮。比如一名要对口入学到一般初中的学生,过去可能担心考不上优质高中而择校,而现在即使在一般初中就读,仍有机会进入省示范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