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内户口学生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儿童《预防接种证》
外来务工子女所需的材料
随迁子女:办理“四证”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西安市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我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2.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3.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务工人员子女在户籍地无监护条件,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
如何报名:适龄儿童由其家长(或监护人)带领下,在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区县教育局制定小学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1、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2、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由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局和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3、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按政策分类统筹安排。
4、新落户人口子女与原户籍人口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5、西安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按照《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办法》执行。
6、西咸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西安和咸阳两市分别负责原行政区域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非中国国籍学生,需在我市就读义务教育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