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数外均为120分
中考科目与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90分笔试+30分听力口语测试)、物理90分(8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化学60分(5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历史70分、道德与法治70分、地理40分、生物学40分(3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60分(30分过程性评价+30分终结性评价),以原始分数计入考生升学总分,合计分值790分。
等级呈现科目为: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科目成绩采取A、B、C、D四个等级形式呈现。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不含听力口语测试)、物理(不含实验操作)、化学(不含实验操作)、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不含实验操作)9门科目考试由省组织命题,市统一组织考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由市统一命题。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科目实行闭卷纸笔考试;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科目实行开卷纸笔考试。
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科目按照省统一制定的考试方案由市组织考试。
语听力口语测试、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由市统一标准、统一组织限时操作。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科目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市统一要求,指导辖区学校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考查。
省统一命题考试科目原则上安排在每年6月底进行,具体按照省文件安排执行。坚持“学完即考”的原则,地理、生物学科目考试安排在八年级学年末进行,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终结性评价和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评定安排在九年级进行,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