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器质性心脏血管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除外)、心肌病、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
2、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a(50毫米汞柱)。
3、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均不能录取:
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县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支气管扩张病。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病,上中学后仍复发着。
5、肝大、质中等硬度以上;肝、脾同时触及,肝在肋下2厘米以内,脾在肋下1厘米以内,肝功能不正常;肝在肋下超过2厘米(肝生理性下垂除外);单纯脾大超过1厘米。脾功能亢进;单纯脾大3厘米以上。
6、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考。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奶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考生高于9%克,女性考生高于8%克可以录取。)。
7、麻风病患者(结核样型麻风病,经专科医生检查确已治愈一年以上者除外)。
1、受检考生应当按照学校的安排
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所在区县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或大中型医院进行体检,到达体检场所后,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纪律,并保持体检场所整洁、安静;受检考生不得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中考体检,一旦被校方院方发现且核实,后果自负。
2、体检当天上午参加体检的考生,不要食用早餐,少饮水
下午参加中考体检的考生,可以吃早饭(即9时以前可进行少许清淡饮食),但不要吃午饭,前一天晚饭也要吃些清淡食物,以免影响肝功能检验结果,且以便抽血检查。中考体检前患感冒或其他慢性疾病且正在服药治疗中的受检考生应向医生如实讲明,并供体检医生参考。
3、体检未结束时不得离开体检现场
考生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中考体检表,如出现涂改影响录取,责任自负。另外,考生体检前搞好个人卫生,但不要搽香水、不要用特殊香皂。体检时不要随便讲话,更不要大声喧哗。体检过程中考生如有异议,可通过学校教师向主检反映,不得吵闹,不得涂改体检表,不得冒名顶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