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理数加法法则
1.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比如:(-2.7)+(-1.5),这两个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再把绝对值相加,(-2.7)和(-1.5)的绝对值是2.7和1.5,因此,所得的结果就是(-4.2)。
(2)异号两数相加, 绝对值相等时,和为零;绝对值不等时,取绝对值较大的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比如:2+(-2),这两个数相加,2的绝对值和(-2)的绝对值都为2,故答案为0。
在比如:2+(-3),这两个数相加,2的绝对值是2,(-3)的绝对值是3,因此,本题取(-3)的符号(-),再用3-2。所得的结果就是(-1)。
(3)一个数同零相加仍得这个数。
比如:3+0=3。
二、有理数减法法则
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其中:两变:减法运算变加法运算,减数变成它的相反数。一不变:被减数不变。可以表示成: a-b=a+(-b)。
比如:3-(-2)。在这个题中,(-2)的相反数是2,因此答案为3+2=5。
有理数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用公式表示为: a-b=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