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认为“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而且强调“无为无不为”。“无为而治”并不是什么也不做,而是不过多地干预、充分发挥万民的创造力,做到自我实现,走向崇高与辉煌。历史上的太平盛世、宏图大业,都是在道家无为而治指导下取得。
“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不妄作为。因为不违背客观规律,遵循客观规律而为,所以无所不为,就是什么都可以做,只要你遵循道,遵循客观规律。
春秋战国时期,五霸相争、七雄相斗,战争连续不断,社会动荡不安。面对动荡的社会局面,思想家们纷纷提出治国安民的大政方略:名家福导礼治,儒家则主张以德治国,唯独道家老子提出无为而治。做为献给统治阶级的南面术,无为而治对中国封建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道家中的“无为”一般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崇尚天道(自然法则),即人与自然界之间的自然无为。提出“道法自然”、“天地生万物,然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 二是崇尚人道(人事规范),即人类活动应与天道般自然无为。
提出“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也”。其中在崇尚人道方面又有两层意思,一即提倡人应顺应自然界,随缘而动,不要随意破坏自然的和谐与平衡;二即社会人际关系方面,提倡应统治者效法“道”的自然无为精神,尽量简化社会的各种制度与规范以保持民间民风单纯朴实。
因此无为不能理解为无所作为,《淮南子·原道训》:“无为为之而合于道”。 道家的“无为”,是清静自守之义,是道家以“道”修身所要达到的“合于道”的理想境界。能达到这种理想境界便无所不能为(“无为而不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