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台州中考普通高中招生
1.录取依据:以中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为重要参考。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中考,各地各校不得自行组织专门的招生考试或变相的招生考试,不得招收未参加中考的学生。
2.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原则上按照每班45-50人中考招生,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跨市、县(市、区)统筹招生计划纳入当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与当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一并向社会公布。各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于2023年5月底前报台州市教育局备案(以此作为学籍登记的依据)。
3.招生范围: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
台州市区公办普通高中面向市区中考招生,县(市)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内中考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应当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民办普通高中有空余学位的,以县(市、区)为单位,于2023年3月底前向台州市教育局报送跨县(市、区)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由台州市教育局统筹后形成全市的民办普通高中跨县(市、区)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统筹中考招生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区域招生。
按照“在哪里报考就在哪里录取”的原则,对未回户籍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户籍地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录取(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各地要加强中考管理和学籍管理,禁止台州市内县域间“中考移民”,对于在中考报名前落户的新居民,必须转学至新户籍所在地的初中学校并连续就读两个学期及以上,才能在新户籍地报名(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严禁高中学校以任何方式跨区域提前“掐尖”招生。九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1、投档前,根据“成绩优先”的原则,将所有考生按投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投档位次。
2、然后根据中考考生的投档位次,从高分中考考生到低分考生,依次对中考考生所填报志愿的顺序进行检索投档。
3、对每位中考考生志愿的检索,按中考考生所报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首先检索报考的第一个志愿学校,当学校招生计划未满额时,该生就被投到该学校。如果不符合第一个志愿学校投档条件,则检索该中考考生第二个志愿学校,依次进行,直到考生档案投到某学校。
4、中考考生档案一旦投出,就不再检索该生后面所报的其他志愿学校。然后根据中考学生的志愿以及分数完成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