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学科总分由2023年的850分调整为710分。具体如下:语文、数学各120分,外语100分,物理7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化学、生物学、地理、体育与健康各5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120分,外语100分,物理7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化学、生物学、地理、体育与健康各50分。
1、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中考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2、须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中考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及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禁止答题;
3、在中考考试过程中不得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4、不得在中考考场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5、未经中考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中考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