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定录取分数线原则
1.录取顺序原则上按“①师范定向——②市直中学提前批——③重点高中统招和均衡——④重点高中特长生——⑤一般高中统招——⑥一般高中特长生”进行。
2.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前一批次已被录取的考生,后一批次不再重复录取。
3.录取过程中,出现末位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数英三科成绩、物理历史两科成绩择优录取。
4.普通高中招收音体美特长生的最低文化控制线不得低于本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70%,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0分。在文化和专业两项成绩均达到控制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末位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成绩、语数英三科成绩、物理历史两科成绩择优录取。
二、师范定向录取分数线
师范定向录取最低控制线不低于初中学考计分科目总分的70%(即592分),按1:1.2的比例划定我县最低控制分数线。
1.小学教师(男生)定向录取分数线为693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88分(688分考生语数英总分不低于271.5分)。
2.小学教师(女生)定向录取分数线为744分(744分考生语数英总分不低于315.5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44分。
三、重点高中录取分数线
(一)重点高中统招和均衡
1.于都中学统招录取分数线为776分(776分考生语数英总分不低于326分);均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56分,均衡调剂分数线为702分(702分考生语数英总分不低于271.5分)。
2.于都二中统招录取分数线为727分(727分考生语数英总分不低于303分);均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7分。
(二)重点高中特长生
1.于都中学特长生,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543分
音乐类第一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69.94分;
体育类第一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87.4分;
美术类第一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69.83分。
2.于都二中特长生,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509分
音乐类第一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66.39分;
体育类第一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90.7分;
美术类第一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80.5分。
四、一般高中录取分数线
(一)一般高中统招
1.于都七中录取分数线为547分(547分考生语数英总分不低于186分)。
2.梓山中学录取分数线为576分(576分考生语数英总分不低于222分)。
3.实验三中录取分数线为485分(485分考生语数英总分不低于187.5分)。
4.实验五中录取分数线为562分。
5.扬德学校录取分数线为499分(499分考生语数英总分不低于179.5分)。
6.实验中学录取分数线为506分(506分考生语数英总分不低于191分)。
7.新长征中学录取分数线为628分(628分考生语数英总分不低于253.5分)。
(二)一般高中特长生
1.于都七中特长生,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83分:
(1)音乐、美术类专业控制分数线均为60分;
(2)体育类第一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75.2分。
2.梓山中学特长生,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03分:
(1)音乐、美术类专业控制分数线均为60分;
(2)体育类第一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71.4分。
3.实验三中特长生,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40分:
(1)音乐、美术类专业控制分数线均为60分;
(2)体育类第一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60分,第二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83.3分。
4.实验五中特长生,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93分:
(1)音乐类专业控制分数线为60分;
(2)体育类第一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76.4分(76.4分考生文化成绩不低于446分);
(3)美术类第一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62.84分。
5.扬德学校特长生,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49分:
(1)音乐、美术类专业控制分数线均为60分;
(2)体育类第一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60分,第二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74分。
6.实验中学特长生,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54分:
(1)音乐类第一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60分,第二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60.24分;
(2)体育类第一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65.8分;
(3)美术类专业控制分数线为60分。
7.新长征中学特长生,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40分,射击、冰雪专业控制分数线均为60分。
录取分数线是各学校根据自身的投档人数和计划招生人数划的,一条该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各校的投档人数是根据各校在本省录取人数的1.2倍投档,投档以后学校招生办从这1.2倍中以分数和志愿为主参考学生档案中的其他信息,按计划内人数录取,其录取的学生中最低分就是该校俗称的录取线。
省一级学校所录取的考生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须在B以上(含B),省一级公办普高所录取的考生五科文化课单科等级(即语文、数学、英语、理化、历史)须在b+以上(含b+),体育单科等级为b以上(含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