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变单一评价方式,稳步推进过程性评价,将过程测评纳入初中毕业年级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
2.增加现场测试考试项目,将羽毛球、乒乓球、游泳等纳入现场考试。
3.调整考试项目确定方式,采用耐力跑必考+素质类选考+技能类选考的模式确定考试项目。
4.奖励赋分。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向学校所属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技能类选考项目免考,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人审核后将符合条件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该考生直接赋予技能类选考项目满分。
(1)在初中学习阶段获得体育运动类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
(2)在初中学习阶段,参加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市级体育行政部门联合组织的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等六项体育运动比赛,获得个人前三名或团体项目前二名的队员考生;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与省级体育部门联合组织的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等六项体育运动比赛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团体项目前三名的队员考生。团体项目队员考生的证明材料,以比赛组织方提供的材料为准。
过程测评
过程测评总分为15分,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各占5分。
2023年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初中三年均须正常参加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正常参加七年级国家体质健康测试的学生,成绩直接赋5分;八年级、九年级学生的过程测评成绩则按照国家体质健康测试的实际考核对应分值(合格及以上赋5分,不合格赋4分)纳入中考体育成绩总分。
从2024年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初中三年均须正常参加国家体质健康测试,学生初中三年的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按照实际考核对应分值(合格及以上赋5分,不合格赋4分)纳入中考体育成绩总分。
学生参加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方案另发。
现场测试
现场测试总分为45分,其中,耐力跑必考项目20分,素质类选考项目和技能类选考项目各12.5分。
初中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过程测评按照属地负责原则,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具体实施,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抽样检测。
除游泳项目外,现场测试项目均在九年级下学期由教育考试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游泳项目采用约考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市教育考试部门发布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自行约考(文件另行发布)。
1、确定适当的锻炼强度和时间,并坚持锻炼计划。
2、可以选择一些有益于提高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的锻炼方式,如慢跑、跳绳、游泳、篮球等。
3、在锻炼过程中,引导孩子正确掌握锻炼方法和技巧,避免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