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的排序
(一)党委排名
书记排第一,兼任副书记的市长排第二,专职副书记排第三,这三个市领导排序相对固定,其他常委的排序遵循三个原则:一、谁先进班子谁排名前面;二、同时进班子以提拔副厅在前的先排;三、进班子和提拔时间一样,以岗位重要性排名。
(二)政府排名
市长第一,常务副市长第二,常委副市长第三,其他副市长排序同样遵循党委班子排序三个原则。市政府秘书长排在最后一位。
(三)综合排序
1、同等级别代表单位出席活动,按照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先后排序。如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和副市长、政协副主席、人大副主任四人同时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排第一,人大副主任排第二,副市长排第三,最后才是政协副主席。
2、不同级别出席会议和活动,职位和级别最高的排第一,剩下同级别的原则上仍以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顺序排位。综合排名大致为: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市政协主席、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市人大副主任、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市检察院检察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其他副厅级干部、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协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