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者的意思是含有在实习、修养、实践的人。在宗教生活中,欲实现生活上之统制、调节、规定等,则须藉修行以完成之。宗教本即有信仰与修行双重之要求,以佛教而言,行者自身欲实现佛陀体验之境界,而专心精研修养,故特别重视修行方面,亦因而发展成各种详细之戒律条文、生活规范与精神之修养方法。
如戒、定、慧等三学,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等八正道,苦、集、灭、道等四谛。此外,四禅天、四念处等修行阶段亦极发达。佛教有所谓‘八万法门’之称,然其主要者,即上述分类之修行德目。至大乘佛教,虽特别强调信仰方面,然亦以禅定、观法,及其他密教修法作为教义与组织之基础。
实行修行功夫者,一般称为行者。声闻、缘觉、菩萨之修行至最后果位,其修行时间各有不同;声闻须三生六十劫,缘觉须四生百劫,菩萨须三祇百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