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狼”一般用于形容那种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人。“中山狼”这则成语告诉人们,狼的吃人本性是不会改变的,警戒人们必须透过现象看本质,切不可为表面现象和动听的言词所蒙蔽,决不能像东郭先生那样滥施同情和怜悯。对于吃人的狼,对于邪恶势力,决不能抱有任何同情和幻想,要坚决“痛打落水狗”,毫不留情地消灭它,否则一旦它爬上水来,定然要反咬一口。
中山狼比喻恩将仇报,忘恩负义的人。中山狼出自《中山狼》,全名《东郭先生误救中山狼》,杂剧剧本。中山狼一词后又见于曹雪芹《红楼梦》中对贾家二小姐迎春的判词。“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
春秋时期,晋国大夫赵简子在中山举行狩猎,他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一只狼,于是拼命追赶要杀死它。
狼疯狂逃命,遇到附近的东郭先生。狼对东郭先生说:“先生能借你的口袋让我苟延残喘躲一会儿吗,躲过这场灾难,我会报答你的大恩的。”东郭先生相信了狼的话,让他进入了自己的口袋,帮助狼躲过了追杀。
中山狼脱险后恩将仇报,反欲吃掉恩人东郭先生。东郭大恐,此时幸遇一杖藜老人,将狼骗进书囊杀死。
故事批判忘恩负义,同时也是对忠奸不分、善恶不辨、黑白颠倒的社会现象的一个巧妙的讽刺和揭露,而且作品客观上告诉人们:狼的本性是不会改变的,对待它们决不能心慈手软,不能被其假象所迷惑,而应该毫不留情地消灭它。